丹麦乐高玩具告赢中国厂商侵犯其知识产权案

原创作者:江西佰思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2016-10-04 20:59:14点击:111

乐高是全球最知名的玩具品牌之一,手中的“武器”则是源自丹麦的玩具——积木。积木是孩子们最喜爱的玩具之一,小小的积木组合造型变化无穷,锻炼了小孩的创新能力。如今,乐高积木也锻炼了天津可高玩具公司的模仿能力。

    1992年,乐高玩具开始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几年后,乐高公司发现天津可高玩具公司制造的可高玩具与自己的乐高玩具相近似,于是将之告上法庭。2001年底经北京第一中院审理认定可高公司侵权成立,再经双方上诉周折后,北京高院来了个终审判决:玩具积木块也可以作为实用艺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维持原判。此案列为了2002年中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之一,*认为是中国政府兑现入世后更加严格打击盗版承诺的起步,可见影响之大。

    海外公司抱怨中国生产商侵犯他们的版权也不是一天两天,最近开始动了真格。仅在这两年,中国企业就屡遭外国公司起诉:威盛接连遭到英特尔的打压,国内DVD厂商的全面妥协,今年一开年又传来华为*思科推上法庭,再一次警示国内企业:进军全球市场,千万别在知识产权上玩火!

    我国现有玩具生产企业已有6000多家,而85%以上均为出口企业。中国玩具业与世界玩具业的差距,其根源可归结为法律意识的淡薄。当可以一味随意模仿他人产品,会导致玩具生产企业对自主开发产品、品牌建设的漠视。由此可见信用问题与产品技术含量低及设计能力低有明显的因果关系。尊重知识产权,是每一个进入全球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都必须恪守的规则。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不是占山为王,就是俯首称臣,没有第三种选择,这也是市场竞企业品牌设计争的基本法则之一。窃取他人的知识产权,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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